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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題】有關興建農舍的疑問
另外我還想問,我這塊地快九百坪,就當八百坪好了,那我一樓的基地面積就算是八十坪對吧,那我可以把八十坪的基地面積分開成二十坪,共四個基地分別蓋在我的土地上嗎?還是說只能蓋成一棟?
聽說~如果不是蓋農舍,只是沒有地基的簡易建築設施,像倉庫或是鐵皮屋什麼的,是不用申請建照,也不會違法的,是嗎?
發佈者:陳某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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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回應1】有關興建農舍的疑問
陳某某您好:
都市內的農地建坪最大可蓋到建坪200坪,最高可蓋4樓(約14米),都計外的最大建坪可蓋150坪,最高可蓋3樓(約10.5米),農舍法令是一筆土地只能蓋一棟,所以假設你想把地基分為3~4戶的話,就要變成連棟的房子,這樣外觀看起來是一戶,是合法農舍,對於您提出的蓋鐵皮屋或倉庫是否需要申請?假設您有一天要蓋合法農舍的話,這些是需要打掉恢復成農地,政府機關才會發農地農用給您喔!這是蓋農舍的第一個關卡,如果您要用移動式的,建議放貨櫃屋,這是可移動的。
發佈者:農舍達人 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