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89年1月4日起,農發條例修正案通過後,購買農地的對象不再受限於自耕農,即一般民眾也可以合法購買!合法農宅面積最小為0.25公頃(756.25坪),建蔽率為10%,756坪保留10%興建住家,尚餘600餘坪土地,可做為其他用途。建造一座屬於自己的祕密花園、家庭農園、庭園造景,將四季風景納入生活窗景,這樣自然的生活方式,不再只是夢想!